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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私隱反對公映碰壁 欲先看內容遭拒 阿聆:校方導演曾稱阻映或有法律責任

【明報專訊】《給十九歲的我》主角之一、英華女學校舊生阿聆向《明周文化》撰寫萬字文自白,詳述從未同意公映和提出反對的經過,提到去年拒絕簽署授權參與電影節的同意書時,校方當時拿出2012年(主角當時中一)由父母簽署的通告,她才發現那是有詳盡細則的同意書,又指校方、導演和監製曾稱若她繼續阻止上映或有法律責任。她說,曾掙扎應否公開事件,如今公開是因忍耐已到臨界點,校方曾說電影正評多,若她公開事件所受的傷害可能更大,但上周陸續出現質疑電影有倫理問題的討論,為她帶來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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