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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案22人暴動罪成 後巷吸煙男罪脫 官:衣耀眼零裝備 未肯定有參與

【明報專訊】區域法院昨日處理兩宗反修例暴動案的裁決,單日共22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唯獨一名在後巷吸煙時被捕的運輸工人罪脫。首案涉及2019年10月1日油尖區示威,12人否認在尖沙嘴警署與長樂街之間參與暴動。法官王詩麗認為其中11人「刻意穿上黑衫」及配有裝備,壯大暴動者聲勢,裁定暴動罪成,但信納運輸工人被捕時「零裝備」、衣著「引人注目」,未能肯定他參與暴動,判他無罪。另一案件涉及同年11月油麻地「圍魏救趙」示威,其中11名被告昨全被裁定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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