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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二酚列危險藥物 CBD店轉營美容店平面設計

【明報專訊】大麻二酚(CBD)昨起列入《危險藥物條例》下危險藥物,販運、製造、管有及服用均違法。有店舖負責人趕在禁令生效前以優惠價清貨,稱未售出的餘貨已全數棄置,損失約30萬元。本報記者昨另到旺角及中環以往有售CBD產品的店舖觀察,有店已移除「CBD」宣傳字眼或改為經營美容院,亦有CBD主題的酒吧已結業。海關表示會加強巡查本港以往有販賣CBD產品的商店,暫未見轉為地下販賣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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