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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認塗鴉「光時」 官索感化報告

【明報專訊】2019年12月凌晨,秀茂坪順利商場天橋遭人噴上「光時」等字句,案發時15歲的男生涉嫌攜有兩罐噴漆損壞牆壁,事隔兩年半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毁財產罪,案件原定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男生昨在開審前認罪,暫委裁判官黎匡晉考慮到男生初犯和其年紀以及案情等因素,應辯方要求先索取感化令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2月21日判刑,其間男生續准保釋外出。黎官明言會考慮感化官建議,所有判刑選項均為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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