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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認狎6歲妹囚27月 庭上揭前科

【明報專訊】案發時19歲的青年在家中非禮約6歲的同母異父妹妹,包括以手和下體接觸其私處,事後給予妹妹30元,着她不要告知他人,又說將來與她結婚。青年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法官張潔宜昨日判刑時指出,案件涉及違反誠信,兩人年齡相差逾12年,被告重犯機率高,判囚兩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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