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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改善 社署:監察期禁競投新服務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被揭虐兒案後改革服務,外界關注社署會否仍容許該會繼續承辦服務。社署回覆本報表示,署方由去年9月至今年8月設立一年監察期,其間可按機構表現取消《津貼及服務協議》,機構亦須每3個月提交進度報告,社署會密切監察機構落實改善措施情况,視乎改善進度而考慮須否再延長監察期;而過去數月監察和巡查所得結果顯示,童樂居的營運和服務質素正持續改善,且符合相關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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