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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文件掩過錯 房署主任判社服

【明報專訊】一名房屋事務主任延誤處理兩宗公屋單位調遷申請後,藉虛假文件及偽造便箋等方式掩飾過錯,事後遭廉政公署揭發及起訴。他早前承認各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刑事損壞及偽造罪名,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出,被告犯案並非出於貪圖金錢,而是想掩飾自己延誤處理個案,考慮到被告過往背景良好及認罪,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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