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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8次與女童性交判感化 律政司覆核刑期不果

【明報專訊】男子透過交友平台結識14歲女童後,8次與女童性交,包括要求女童參與3人性交。女童染性病求助時,男子表明不負責,反斥女童虛報年齡。男子早前承認8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就刑罰提出覆核,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崔美霞考慮到兩人年紀相距非太大,且曾是情侶,女童又訛稱16歲,決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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