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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集結脫罪 律政司上訴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去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經審訊後罪成。高等法院早前判她上訴得直,撤銷原審定罪和15個月刑期。鄒幸彤昨透過facebook帖文透露,律政司已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書,要求釐清辯方可否挑戰警方禁止集會的決定是否合法,及法庭應如何處理上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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