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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眾籌涉港擬同規管 倘非法 捐款亦負刑責

【明報專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公布加強規管眾籌活動的諮詢文件,提出設立「眾籌事務辦公室」(眾籌辦),規管及監察在任何地方發起、向香港人或團體、或身處香港的人或團體募捐的眾籌活動,並列明多個豁免範疇(見另稿)。根據當局建議,任何人如向非法眾籌活動捐款,要負上刑事責任,但未列明具體罰則。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捐款人未必完全清楚相關機構目的和使用款項情况,捐款人要負刑責是過於嚴謹。立法會議員陳凱欣建議當局要有機制助市民辨別眾籌活動是否合法。諮詢期至明年3月20日,為期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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