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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曾稱應睇到 東奧轉播費無披露 體藝基金蝕3.5億 會計報告不提奧運

【明報專訊】前特首林鄭月娥任內首次動用公帑購入去年東京奧運會的電視播映權,當時林太被問及開支時說,政府動用的「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年度會計報告「應該可以睇得到」。不過,本報翻查該基金的會計報告,當中僅列出全年度基金虧蝕約3.5億及期內總撥款3.8億,並無奧運轉播權分項數據,報告甚至無提過「奧運」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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