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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辯稱路過八卦到場 官拒納

【明報專訊】本案3名被告曾出庭自辯,稱因路過和「八卦」心態前往現場,否認參與暴動。另一被告沒有親自作供,但傳召上司做辯方證人,嘗試說明案發時正前往上班。法官林偉權拒絕接納辯方說法,裁定該4名被告沒有合法理由進入暴動範圍,明顯有意留下成為暴動人群一分子,裁定他們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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