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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侵犯6歲妹予30元掩口 青年認非禮罪

【明報專訊】案發時19歲的青年稱出於好奇,在家中非禮年約6歲的同母異父妹妹,包括以手和下體接觸其私處,事後給予妹妹30元,着她不要告知他人,又說將來會與她結婚。青年昨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法官張潔宜將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聽取求情,下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勞教中心報告和事主的創傷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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