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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50萬查收債 警長不認罪

【明報專訊】一名時任男警長涉收取親戚50萬元,作為向一名男子調查收債資料的報酬,事後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交替控罪「訂明人員接受利益」。被告否認控罪,昨於區域法院受審。由於控辯雙方需時整理承認事實,案件押後至今日續審和傳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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