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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光滋擾有改善 環保署:不急立法

【明報專訊】自願參與的《戶外燈光約章》推出多年,環團要求立法規管,政府表示社會未有共識,不迫切立法。環保署解釋,該署戶外燈光工作小組曾評估執行管理措施時有否重大技術困難,由於光滋擾感受取決於光源與接收者之間距離,指即使光度不高也可能引起光滋擾。此外,光滋擾或不能歸因於單一源頭,可以來自多個距離不一的光源,署方指不論分辨引起光滋擾的裝置,還是定義哪種運作模式引起光滋擾皆有一定困難,認為要求簽署約章的商戶在預定時間關掉戶外燈光,是較為務實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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