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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案 控方指秘書職能遠超員工

【明報專訊】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指違《社團條例》案,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辭重申,秘書施城威只是員工,他即使出席會議,但沒有決策權,亦非幹事,他和各被告之間沒有相互權利及義務。控方反對稱,施獲授權運用款項,職能遠超普通員工。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稱眾被告似乎按守則行事,致帳目並無出現混亂。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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