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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燈光約章將收緊 環團憂光污染隨夜市「反彈」

【明報專訊】環境及生態局昨日公布修訂《戶外燈光約章》,增設有更嚴格要求的「鑽石獎」,要求機構須在晚上10時關掉所有裝飾、宣傳或廣告用的戶外燈光裝置,較現有獎項提早1小時,另外所有《約章》參與者亦須提早1小時至晚上10時關掉LED閃動招牌和影視幕牆等動態燈光裝置,或將其轉為靜態模式,明年1月生效。有環團指,政府數據雖顯示近年光滋擾投訴減少,但估計只因新冠疫情下經濟差,商戶結業關門所致,憂慮下周四起食肆及酒吧復准通宵營業,霓虹招牌紛紛重新亮燈,光污染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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