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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引豁免權拒答鄒幸彤 官下周裁定可披露內容

【明報專訊】支聯會去年涉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案,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鄒幸彤盤問國安處人員時,多番遭控方以內容受公眾利益豁免權(下稱PII)所限,反對提問,鄒稱難以盤問,質疑未能達至公平審訊,辯方亦要求重新審視PII的內容。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容許鄒列出要求剔出PII的內容,並暫定於11月3日與控方單方面聆訊,以裁定可披露的內容;本案則押後至11月7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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