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違科技園租契 黎智英黃偉強裁欺詐 官:特殊租約限制嚴格 黎知「力高」不符條件隱瞞廿年

【明報專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反科技園租契案,昨在區院裁決。法官陳廣池認為,黎不能藉詞事務繁忙抹煞其責任,他建立「報業王國」明知將軍澳工業邨限制,卻隱瞞「力高顧問」租用處所及作虛假陳述,裁定黎兩項欺詐罪成,黃偉強一項欺詐罪成。陳官強調不排除判監,判刑押後至11月24日,以待取兩人背景報告。控方亦將向黎申請的沒收令,押後明年1月27日處理。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