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撲熱息痛等列第二部毒藥 退燒藥將禁止網售 一年後限持牌店賣

【明報專訊】政府上周五(21日)刊憲,規定含撲熱息痛(Paracetamol)或阿士匹靈(Aspirin)等6種成分的止痛退燒藥,明年10月起只准於持牌藥房或藥行發售。衛生署回覆本報查詢稱,在檢視現行情况後,決定加強銷售管制。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稱,除「必理痛」及經痛藥外,不少止咳、敏感和傷風成藥亦含有至少一種上述藥物成分,惟大部分便利店、超市均持牌,市民毋須憂慮「落街買唔到」,料修例目的為限制網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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