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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措施遏「炒場」 半年三度 租足球草場須4人簽場 教練料無用徒增炒價

【明報專訊】康文署今年5月兩度出招打擊轄下康體設施「炒場」情况,至今仍有人在facebook群組出售場紙,該署昨再推4項「加辣」,包括場地租用人不取場或不在場,60天兩次違規將被禁租訂收費康體設施90天;租用天然及人造草地足球場,租用人須與另外3名已填報資料的用場者一同簽場及使用設施。有籃球教練認為新措施無助遏止炒場,只會令成本轉嫁用家。有立法會議員稱全港欠缺逾千個運動設施,促增設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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