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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垃圾槽墮斃 罰款公司上訴指原審充控方

【明報專訊】去年1月屯門山景邨一名夜更清潔工倒垃圾期間,疑從35樓垃圾槽直墮地面垃圾房不治。涉事承辦商3月被裁定違反「沒有確保僱員安全及健康」的傳票罪成,罰款兩萬元,事後不服定罪上訴,昨於高等法院審理。法官李運騰表示,原審裁判官曾向一名控方證人發問300多條問題,「係咪多咗啲呢?」案件押後至12月1日之前頒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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