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名男子涉前年在銅鑼灣「私了」事務律師陳子遷,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經認罪協商後,其中3名被告改為承認非法集結及有意圖而傷人罪,餘下一人否認暴動等罪受審。控方案情指出,陳子遷見示威者破壞店舖櫥窗,上前譴責後遭示威者拳打腳踢,血流披面。認罪3人續准保釋至本月18日求情及判刑。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暴動罪 有意圖而傷人罪 非法集結 事務律師 私了 港區國安法 國歌法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