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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後檢討 報告倡監察不達標機構

【明報專訊】社署於童樂居虐兒案後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昨公布首階段檢討報告,提出31項建議包括提高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至1比4.5、引入院長登記制,當中新增建議社署就服務表現不達標的機構設監察期,監察實施改善建議後的成效,以考慮機構是否適宜繼續提供受資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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