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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槍男准上訴7年刑期 官:量刑原則可商榷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18區開花」示威,數人涉於旺角「搶犯」並飛踢警員,以及企圖搶槍,警方控告兩名男子襲警等共4罪,其中一名紮鐵工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另受審後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判囚7年,為反修例案中繼7.21白衣人暴動案後另一最重判刑。紮鐵工就刑期上訴,上訴庭早前批出上訴許可申請,昨頒下判辭稱,原審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在裁決時沒處理共同犯罪原則,判刑卻以此來量刑,「做法有商榷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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