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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5000元淋燒烤店主腐液 少年認罪囚8年

【明報專訊】患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的16歲少年,涉為5000元報酬,去年在九龍城向燒烤店主淋潑腐液,致14%皮膚燒傷。少年昨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辯方求情稱少年犯案時不慎接觸腐液,3%皮膚燒傷,需要植皮。法官黎婉姫認為被告施襲受傷「咎由自取」,其行為摧毁事主人生,令事主永遠承受痛苦,判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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