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6月有示威者通宵包圍灣仔警察總部,26歲地盤工人涉破壞警總的警徽及閉路電視等,被控一項刑事損壞,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溫紹明下令被告賠償3000多元,押後至9月28日判刑,以待索閱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相關字詞﹕東區裁判法院 刑事損壞罪 包圍警察總部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