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一

黎智英覆核駁回 警可閱手機新聞材料 官:條例相悖下國安法為先 新聞自由非絕對保護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前年8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並檢取兩部iPhone手機,黎事後獲高院頒令暫時封存手機內的新聞材料;警方上月按《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取得第二張搜查令,授權警方查閱新聞材料,黎智英遂入稟提出司法覆核,爭議警方應按現行《釋義及通則條例》(下稱條例)取用新聞材料。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昨日駁回黎智英的申請,批准警方解封新聞材料,但准暫緩7天執行,待黎上訴。判辭指國安法訂明當與本地法例不一致時,應以國安法為準,故條例不適用於國安法手令。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