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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條件幾差都唔搬」 老婦憂治安嘆和洽不再

【明報專訊】由於社會對院舍式住所的需求漸減,房委會除2000年通過停止興建「長者住屋」,更於2006年起逐步轉型,把空置率偏高的一型「長者住屋」改建作其他用途。然而,有長者租戶明言,由於年邁已喪失工作能力,考慮「長者住屋」單位租金便宜,月租僅約1000多元,故「即使居住條件幾惡劣,都不會搬走」,認為「長者住屋」仍有一定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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