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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住屋衛生差現鼠蹤 中年住戶斥「公屋劏房」

【明報專訊】房委會2001年全面放寬入住「長者住屋」年齡限制,以降低單位空置率,惟長者及年輕住戶不時發生衝突,單位居住環境亦欠理想,空置單位超過500間。有居於二型「長者住屋」住戶表示,單位住戶眾多,加上需共用浴室及洗手間,有年邁住戶曾將排泄物倒進洗手盆、不作清潔,令衛生環境惡劣,更多次出現鼠蹤,批評住所如「公屋版劏房,遲早人都癲」。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文廣認為,長者與年輕人作息及生活習慣不同,加上舍監權力有限,難有效調停雙方糾紛,建議增設社工及屋邨聯絡主任,改善居住環境,以增入住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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