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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文書騙僱主匯款客已找數 找換店長囚4月:生意差犯案

【明報專訊】找換店前店長涉使用多份有虛假資料的匯款申請書,向店舖訛稱一名顧客匯款前已結清逾750萬元匯款額,遭廉署起訴。被告早前承認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曾慶東稱欠款約230萬元,金額相當高,判刑須反映嚴重。曾官稱被告主動向公司匯報揭發事件,明顯「紙係包唔住火」,判被告即時監禁4個月,又寄語被告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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