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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撤表證不成立裁決 奏《榮光》二胡翁續審

【明報專訊】六旬退休老翁涉在東涌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遭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他於周一受審時被裁定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及撤銷控罪兼得訟費。事隔4天,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覆核聆訊,暫委裁判官談立豐表示翻查條例後認為涉案控罪屬於涉許可證罪行,控方毋須提證,而被告有舉證責任,並自行提出覆核。談官聽畢雙方陳辭,撤銷早前裁決及訟費命令,案件將於9月2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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