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位於旺角信和中心的兩間夾公仔店鋪早前被食環署票控無牌經營。原審裁判官去年裁定夾公仔機店毋須領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店舖毋須因防疫禁令停業。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等法院提上訴。法官黎婉姫昨頒下判辭,裁定夾公仔機不符《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中的「娛樂」定義,夾公仔機店亦非條例規管的「公眾娛樂場所」,駁回上訴,意味日後公眾娛樂場所若因疫情關閉,夾公仔機店仍可營業。 相關字詞﹕上訴駁回 律政司 案件呈述 公眾娛樂場所條例 夾公仔店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