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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棄置 車輛兩年未續牌不銷牌擬可判監

【明報專訊】政府日前啟動改善衛生及市容的計劃,分階段取締各類相關問題,其中當局計劃修例打擊後巷非法棄置電單車,若車主兩年無為登記車輛續牌、取消登記又或未有取得當局豁免,即屬犯法。運輸署長羅淑佩昨在電台節目稱,在現行條例下,若車輛兩年內未續牌,會被取消登記,但車主除名後,署方便無法向棄置車輛的車主追究責任,造成漏洞,故提出修例建議,日後車主如違法,或須繳交具阻嚇的罰款,甚至監禁。她說修例建議下半年提交立法會,預計2024年初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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