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12月22日學生組織「學生歷量」在中環舉行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一男涉於衝突期間腳踢警員腰背,他被制服時有另一男欲「搶犯」。兩人昨在區院分別承認襲警及協助罪犯罪,同否認暴動罪受審,法官待案件審結後判刑。辯方爭議兩被告和暴動現場相隔一段距離,他們與警方拉扯亦不構成暴動。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暴動罪 協助罪犯 襲擊 愛丁堡廣場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