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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嘴暴動案分拆 官擬量刑重於前案 稱首案判刑無約束力 傾向高於3年9月

【明報專訊】2019年8月11日尖沙嘴警署外爆發警民衝突,一名女子被射中右眼濺血,有警員因汽油彈而二級燒傷,29人被控以暴動罪,分拆3案審理,其中一宗已審結,法官以3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第二宗涉11人的案件有9人罪成,還押至昨天在區域法院求情,法官王詩麗表示傾向採納高於3年9個月的量刑起點,強調涉同一事件的其他暴動案判刑,對本案無約束力,毋須比較量刑起點。案件押後8月19日判刑,各被告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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