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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列10因素判斷「情節輕重」 陳弘毅:內地常見概念 向由法院定斷

【明報專訊】就本案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上訴庭判辭昨引用3案例,以定案情嚴重與否的準則,並總結出10個考慮情節輕重的因素,是上訴庭首次就《港區國安法》下何謂「情節嚴重」訂下標準。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指出,在國安法生效前,本地法律大致上不存在因應案情輕重,設立最低刑期的制度,而在內地則較常見,惟內地法律未有定義何謂嚴重,本港法院應用時需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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