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國安案首上訴得直 二代美隊改囚5年 上訴庭維持「情節嚴重」裁決 稱刑責「仍屬較輕」

【明報專訊】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前年在20個場合中高呼「光時」和港獨口號等,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受審後裁定罪成,判囚5年9個月。他不服刑期提出上訴,為首宗上訴庭處理的國安法案件。上訴庭昨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改判監禁5年,但維持本案屬於「情節嚴重」的裁決。判辭提及,馬的刑責在該類別中仍屬較輕,6年的量刑起點明顯過重。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