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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資料案 官裁控方毋須證支聯是外國代理 辯方可挑戰通知書合法性

【明報專訊】支聯會涉於去年9月8日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中「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控辯雙方申請在案件開審前先處理初步爭議。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辯方可於審訊期間挑戰通知書的合法性,惟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另本案於8月23日開審,料需時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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