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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撤「交付程序」報道限制 鄒幸彤勝訴 高院指裁判官越權 大狀:日後有被告申撤 法庭須准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控《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前副主席鄒幸彤申請解除「交付審判程序」的報道限制遭拒;她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高等法院解除報道限制。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昨日裁定鄒幸彤勝訴兼獲訟費。判辭指出,裁判官無酌情權拒絕解除限制,當天的決定屬越權。有大律師認為,判決代表日後任何被告申請解除報道限制,法庭便必須批准。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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