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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GBA新聞:港人在深遇突發困難 可申臨時救助金

【明報專訊】《深圳市臨時救助辦法》上月開始正式實施,因突發急病、遭遇意外、交通事故、意外傷害、家庭暴力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可以向所在街道辦事處申請救助,每人每月可得金額為深圳市現行低保(等於香港綜援)1365元(人民幣,下同),可領取2至3個月,值得注意是,包括港澳台居民亦可申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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