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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審指「共同目的」違限聚 工黨社民連上訴 分兩組遊行 爭議不算聚集

【明報專訊】前年五一勞動節,工黨及社民連包括李卓人及梁國雄等8人在金鐘遊行,被票控違反當時的4人限聚令。去年判決時裁判官指各人有共同目的,即使分組遊行仍屬同一受禁群組聚集,裁定各人罪成,判囚14天,緩刑18個月。各人不服定罪及刑罰,昨在高院上訴。上訴方提出4項理據,指兩組人分開遊行不屬聚集;黃浩銘以「姜濤誕」為例,質疑人數比本案多數十倍卻無人被票控,「法治去咗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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