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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12地列優先保育 准繳款換私人發展

【明報專訊】政府於2004年推出「新自然保育政策」,選定了12個須優先加強保育的地點,分別為拉姆薩爾濕地、沙螺洞、大蠔、鳳園、鹿頸沼澤、梅子林及茅坪、烏蛟騰、塱原及河上鄉、拉姆薩爾濕地以外的后海灣濕地、嶂上、榕樹澳,以及深涌。在該政策下,非政府機構可透過政府撥款,與土地擁有人訂立管理協議,促進該12個地點的自然保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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