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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不信意外觸胸 教師狎兩女生上訴駁回

【明報專訊】任教圖書科的中年男教師涉3年間在校內8次非禮兩名案發時同為9歲的女生,經審訊後去年被裁定6項非禮罪成,兩項控罪不成立,判囚3年。他不服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昨日頒下判辭。法官陳慶偉認為上訴人刻意伸手觸摸女童胸部,絕無可能是意外,肯定他刻意輕薄,再次斥責上訴人在校內侵犯,對女童造成創傷,令其父母耿耿於懷;由於上訴理據不足,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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