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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暴動案中大生上訴 判辭:路人一定早離場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2日中大衝突暴動案,中大女生鄧希雯被裁定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罪成,判監3年9個月。她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早前駁回申請,延至昨日頒發裁決理由。就上訴一方質疑,原審法官沒提供足夠理由解釋為何上訴人暴動罪成,法官彭偉昌指原審法官裁決時已清楚說明,無辜路人一定會盡早離開騷亂現場,當然原審官可更詳細解釋其思路,不過「寫判辭不是參加徵文比賽,不講求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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