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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者索償境外公司 終院裁僱員補助局毋須承擔

【明報專訊】一名香港永久居民2014年在內地發生工業意外,回港治療後,在本港法院興訟向兩名僱主索償,獲批將令狀送達僱主之一的美國公司,對方無抗辯下被裁定敗訴。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下稱局方)介入案件,申請撤銷判決及令狀送達命令,原審時被駁回,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日頒下判辭,一致駁回上訴,裁定男事主的申索滿足令狀送達要求,但局方毋須承擔其向美國公司的申索,亦無資格加入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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