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修例遊行,翌日凌晨大批示威者聚集在立法會示威區外,33歲社工起腳踢傷警員,前年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判囚4個月。受襲警員日前入稟區域法院,就其傷勢和損失向社工索償,入稟狀未有列明賠償金額。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索償訴訟 襲警 非法集結 6月9日百萬人遊行 社工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