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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到維園犯法否 林鄭:公眾活動須守法

【明報專訊】本周六是六四事件33周年,支聯會解散後,今年沒有團體申請在維園舉辦集會。被問若當日有市民出現在維園,會否面對法律後果,或在家中點燭悼念六四會否觸犯《港區國安法》,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任何公眾活動,不論其目的,都必須守法,包括國安法、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限制,以及舉辦活動是否獲場地擁有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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