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10月6日深水埗反修例示威期間,有的士剷上行人路撞傷人,司機遭「私了」,兩男女被指施襲,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原擬不認罪受審的25歲女被告過世,控方終止檢控,據悉她並非死於染疫或自殺;男被告承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有意圖而傷人罪則留法庭存檔。法官李慶年斥群眾未掌握事件便對司機施襲,「令人咋舌」,形容被告「被暴力支配情緒,被激情駕馭理智」犯案,判囚3年。 相關字詞﹕蒙面 暴動罪 深水埗 私了 的士司機 鄭國泉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