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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認刑恐虐兒 官稱可判囚索報告還押

【明報專訊】41歲前男警涉去年一日內致電分居妻子34次要求見面,又恐嚇會傷害8歲女兒。前男警隨後在住所將皮帶懸掛於雙層牀勒住女兒頸部,並拉下她的雙腿,又手持水果刀戳女兒致其胸口擦傷。前男警昨在區院承認各一項刑事恐嚇及虐兒罪,他沒有法律代表,法官姚勳智表示收到許多由被告同僚和家人撰寫的求情信,由於罪行嚴重,可判處即時監禁,下令先索取背景、心理及精神報告,亦建議被告申請法援,押後5月11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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